由表可见张、王两家及其姻戚,多为盐商,而张四维官居内阁大臣,王崇古是边疆大吏,这样的家族业盐,真可谓财大势雄。所以御史永郜春巡视河东盐池后说:“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大商专利”。郜永春所说之势要,就是指张四维、王崇古家而言③。
其二、皇商。皇商即官商。在清代的官商中,以内务府的皇商资本最雄厚,与清政府的经济、政治联系最紧密,而其中又以山西介休范氏最著名。早在明初,范氏已在边塞地区进行贸易。历经七代,传到范永斗时已成为张家地区对满蒙贸易的汉族大商人。
清人关前,范永斗即充内务府皇商。顺治初年,正式入内务府籍。随着清朝统治在全国的建立,范永斗在其子范三拔的襄助下,利用皇商特权,插手盐、铜运销和对外贸易,势力越来越大,获利越来越多。从康熙到干隆初年,范三拔的儿子范毓馪、范毓[香+奇]、范毓[香+覃],为清政府运送军粮,建立了功勋。清政府先后授范毓[香+覃]太仆寺卿、范毓[香+奇]布政司参政。范毓[香+覃]以武举累擢为正定总兵官等要职。范氏利用其皇商特权,曾经营长芦和河东盐。从干隆四十六年(1781)范氏破产的清单中,可知范氏在直隶、陕西、山西、河南等地都设有盐店,在天津、沧州有囤积盐斤的仓库④。
其三、富商兼地主。如王履太、尉济美,老家都是山西人,“本北省富室,业盐淮南而家居”⑤。又如山西平阳府富室亢氏,据马国翰《竹如意》卷下载:“山右亢某,家巨富,仓庾多至数千,人以‘百万’呼之,恃富骄悖,好为狂言,时晋省大旱,郡县祈祷,人心惶惶。亢独[把“拖”的“扌”换成“讠”][把“拖”的“扌”换成“讠”]然,对众扬言:‘上有老苍天,下有亢百万,三年不下雨,陈粮有万石’”。不难看出,亢氏是一个大地主。亢氏经营粮店、当铺,而且还是个大盐商。据记载:“康熙时,平阳亢氏,泰兴季氏,皆富可敌国,享用奢靡,埒于王侯”,这两家都是“业鹾”起家⑥。亢氏在扬州业盐,曾与扬州“盐务商总”的安麓村齐名,有“北安西亢”之称,西亢即山西平阳之亢氏。
其四、一般商民。这种人包括家贫而业盐者,如前述王文显,其父原至教谕,官卑而贫,王文显为长子,翱翔长芦之域,最后卒老于盐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