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吴山汪王庙的结构功能与控制机制
抗战前夕的徽商虽然具备了在大都会重建宗族组织的前提条件。但是重建宗族组织的必要陸又在哪里呢?换言之,商人为什么愿意为宗族组织投入时间和金钱?
陈璿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为《志略》所写之序,阐明了重修汪王庙的时代背景,即“今日者强邻虎视,世变孔棘.较诸唐宋之时为尤甚.安得如王与钱王者数辈号召乡间固结民心。练成劲旅,如国家无事则散处农亩,有事即出身犯难,不避艰险。虽有外侮亦何足忧。半樵(汪文炳之号)仰承先德,终访得王庙址而复旧观。吾知其关心世道,必先有以仰俯异代,同为歇歔不已者。又知人之输者,必深明乎捍灾御患,崇德报功,亦云集而响应也”。这一“捍灾御患”的时代特征到1935、1936年是愈演愈烈。虎视眈眈的强邻日寇正欲把侵略的魔爪伸向全国,东洋商品入侵已泛滥成灾。战前杭州的时局混乱,商会软疲无力,社会黑势力猖獗,人心浮动,法制不足以保护正常的商业贸易。于是有建立吴山汪王庙管理委员会的动议。敬商“云集而响应”,重新祭起有乎息寇乱、御灾疠乃至祷祈有感、神灵无边的祖宗神,并非仅仅追求精神的抚慰,而是有跨行业的互济,降低交易成本,规避商业风险的实际效用。
1.昊山汪王庙的组织结构与功能
《续编·宗盟》为我们了解吴山汪王庙的组织结构提供了可能。现将《宗盟》披露于下:
组织管理委员会民国二十四年乙亥三月十日同族会议议决。庙宇荒颓。势将就此,负责有人,共谋修理。
(一)本会名称定为杭州市吴山汪王庙管理委员会。
(二)本会组织:1.凡汪姓皆属会员,额制无定;2.由会员中公推执行委员七人担任会务;3.由执行委员七人中互推常务委员三人管理会务;4.由常务委员三人推一人为主席。
(三)本会会址:暂设运司河下缎局司巷十号。
(四)本会经济:1.修葺屋费;2.本会基本金;3.年例春秋祭费及诞祭费。
(五)本会筹备财政问题:1.赶印捐启,由会员分担向同族劝募,数目不拘多寡,交汪显掣给收据;2.俟捐有成效再行召集临时会议筹备方策进行。
由《宗盟》可知,汪氏族人“皆属会员”,且“额制无定”。由族人所召开的同族会议是最高权力机构。汪氏宗族组织的名称是杭州吴山汪王庙管理委员会。其常设领导机构由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和主席组成。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是由同族会议选举产生。我们据《宗人录》得知1935、1936年汪王庙管理委员会成员一些基本情况;
1935年汪王庙管理委员会由12人组成,其中商界仅1人,政界4人、律师3人、教员1人,会计师1人,不明身份2人,商人占8.3%,政界占33.3%,律师占25%,教员、会计分别占8.3%。不明占16.7%。
这个班子是以政界为主,律师也占据重要位置.这反映了徽州商人亟需政界人士的保护。同时也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律师在社会生活与商业活动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教员与会计是因管理所需而设。
“丙子年(1936年)改选各委员”。管理委员会扩大为16人,其中商人4人,政界6人、律师2人、职员1人.教员1人、会计师1人、不明行业者1人。商人占25%,政界占37.5%,律师占12.5%,职员、教员、会计师、不明行业者分别占6.3%。政界的人数进一步上升,由4人增至6人,律师由3人降为2人,政界与律师仍占绝对的多数。商人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个比例是比较合理的,能在管理层较好地反映商人的声音。教员与会计的人数不变。
汪王庙是汪氏宗族组织的固定资产。由于汪王庙地处杭州西部吴山下,且“庙宇荒颓”有待修理,所以管理委员会并没有设在汪王庙。而是设在执委兼常委、律师汪显的家,“即运司河下缎局司巷十号”。1936年的地点则改为杭州清波门外学士桥9号,这是新管理委员会主席、第一届众议院议员汪秉忠的家。他们共同承担起收取族人捐款的任务,有着浓烈的家族色彩。汪显和汪秉忠都是休宁汪氏。捐款是该民间社团开展活动的主要经济来源。
管理委员会的职业组成与全体会员的职业组成是否相应?《宗人录》的205名会员中职业众多,政界达33人,中西医生6人,工程技术人员4人,法律界(含律师)10人,教育界8人,军界2人.职员8人,会计1人,报业2人,学生21人,不明行业者3人,从商(不明行业者)36人,典业8人,绸业8人,丝业2人.棉织业1人,纸烟业7人,瓷业4人,木业4人。布业4人,衣业3人,古玩业2人,旅店业2人.盐务1人,茶食业2人,广货业1人,交通业1人,钱业1人.橡胶业1人,扇业1人,渔业1人,地产业1人,银行业12人,洋行4人。可谓百业俱全。民国年间徽州盐商已衰落,重要的商业有典业、丝绸业、布衣业、纸烟业、木业和瓷业这些传统行业。值得注意的是,地产业、银行业和洋行等新兴行业也占了相当高的比例。
将职业类别进一步归并,各类从商者107人,占52.2%。政界占16.1%,法律界占4.9%,教育界与职员分别占3.9%,学生占10.2%,军界与报业分别占1%,会计占0.5%,不明行业者占1.5%.据此。我们制作了下表。
汪王庙管理层与全体会员职业分类所占比例对比表

上表清晰地反映出在杭汪氏族人职业是以商业为主的。占全体会员半数以上的商人,在1935年的管理层所占比例却仅为8.3%。1936年的管理层,商人的比例增加到25%,但仍与商人的实际人数不相对应。这里,学生尚未成年,只是随家长而登录.若不计学生,则各类职业的比例还将有所变化:商人占58.2%,政界占18%,法律界占5.4%,教育界与职员分别占4.3%,会计占0.54%,军界、报业分别占1.1%,不明行业者占1.6%。商人几占六成,而商人在管理层的比例却只占25%。反之,从政人员在全体会员中所占比例仅为16.1%或者18%,但其在管理层却占至33.3%或37.5%,超过丁一倍.这个落差约为4:1,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在汪氏宗族同盟中从政与从商的地位对比,或者说是当时社会上对官与商的地位对比。显示了即便是在资本主义已有所发展的民国年间,即便是在经济繁荣的商业大都会,中国仍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官本位社会。
上表还说明在杭汪氏宗族各类职业间已形成一个互为奥援的网络。两届管理委员会中从政与从法的族人占了管理层的一半或一半以上,管理委员会主席分别由原浙江长兴县县长和第一届众议院议员担任,他们担当起汪氏宗族在杭利益的代表.律师在两届管理层中受到充分的重视,1935年管理委员会就设在律师的家中.在法制不足以保护正常商业贸易的局面下,求助于本族律师自然可以将解决纠纷的成本降到最低的限度。从政从法的族人是商人利益的保护者。而商人的捐助则是宗族组织的物质基础.这与徽州贾儒结合的传统是相合的①。同时,从《宗人录》中我们还可以看到107名汪氏商人之间,借助于吴山汪王庙这一民间社团,加强了商业网络的功能。徽商之所以久盛不衰,是与其内部自成系统相关的。徽商虽然百业俱居,却有主干商业——盐、典、茶、木,更为重要的是它有十分强大的金融业为后盾,遍布大江南北的徽州典当业,是徽商在商业运作中融通资金必不可少的.清末.盐业改纲为票,徽商已失去在两淮两浙的盐业垄断地位,茶、木业也面临帝国主义的竞争与压迫,典业在银行业的挤压下,已失去原有的空间.在这种情势下,杭州汪氏的经营行业也与时俱进有了变化。其中,银行业、洋行和新兴产业已加入到徽商的经营网络中去。在《宗人录》中,有从事这些行业的族人名单,共23名,大多旅沪,他们分布于上海等地。
其中银行业以浙江兴业银行为主,有7人是上海浙江兴业银行,1人为汉口浙江兴业银行,1人为郑州浙江兴业银行.加之上海中央银行和上海倌孚银行。以及1名在杭州的银行界人士,共有10人组成汪氏银行从业人员圈,这显然是有利于经商族人融通资金的,加上8人从事旧式典业。107人中竟有18人从事与金融相关行业,占从商人员的16.8%.这些人大多直接与浙江金融业相关,服务于浙江兴业银行在上海、汉口、郑州的派出机构.这个金融网络不仅是旅浙徽商,而且为江南徽商所依重。从《宗人录》可知,移居上海的杭州汪氏宗族同盟成员还有11人,他们的职业分別是报界2人,医生2人,政界1人,教育3人,商业2人(典业与纸业),大学生1人。移居上海而与杭州汪氏保持密切联系的族人共计29人,占《宗人录》的16.6%。
此外,还有移居或寄籍他地而与杭州汪氏有密切联系者25人,他们中苏州11人(其中7人寄籍苏州,在上海工作),南京2人,镇江1人。南浔5人,河南1人,郑州1人,汉口2人。所以加上在上海工作的29人,杭州汪氏《宗人录》中在他地的汪氏族人共计47人(扣除重复计算的7人),约占宗族同盟的四分之一弱。而上海、江苏与杭州相毗邻,关系最为密切。这就构成了一张以杭州汪王庙为中心分布于江浙沪的宗族网络.强大的血缘关系,是旅杭徽人诸多的关系网络中的一个基本网络.此外,他们与本地人的婚姻网络,以及地缘、业缘、跨行业的网络等等,都在他们的实际生活中起着作用。
应该说参加吴山汪王庙管理委员会的并不包罗所有在杭的汪氏族人,参加者只是其中有一定政治地位和经济实力者。所以,汪王庙的组织有三个层次,一是管理层,二是会员,三是与会员有联系的其他汪氏族人。第三个层次是大多数。在实际生活中这张网络对他们也会发生作用。
宗族血缘关系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商业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家人,族人,知根知底.最易建立信用。如《宗人录》载,91世维瀛、维贤兄弟的祖上“81世祖洪倌公业盐迁杭”,大约在明清之际寄籍杭州,从事两浙盐业。民国年间随着徽商对盐业垄断地位的丧失,这个家族改事绸业。维贤的父亲“90世祖銮公迁吴兴”。维瀛一支仍留在杭州从事绸业,銮公迁吴兴从事丝业。丝、绸两业间的互补,在家族内即可实现。銮公在吴兴南浔镇有了发展,他的另两个儿子,维贤在南浔继续从事丝业,维善则在南浔从事典业。到92世,维贤的三个儿子,闳声从事教育,相声从事钱业,骏声读书。南浔一支与杭州有着密切联系,在吴山汪王庙《宗人录》里全部登记在册。《宗人录》对非居留杭州的族人的重视,足见杭州汪氏之交易活动扩及江南、华中。借助族人间的信用,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活动中的谈判成本、信息成本和解决争议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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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拙著:《徽商贾而好儒的特色》,《中国由研究》1903年第4期。
2.祭祀仪式——汪氏宗族妁控制机制
吴山汪王庙管理委员会作为一个松散的宗族同盟,讲究的是亲情乡情。并没有设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那么它又是怎样规范族人的行为,从而使该民间组织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要了解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就必须要懂得徽州。在徽州,买卖关系上重视的是契约文书,而在处理人际关系上,更多的是强调宗法关系,属软控制①。在传统社会里,“徽州聚族居,最重宗法。”②徽商在经商地十分重视重构宗法关系。如《汪氏谱乘·序》载有:“吾汪氏支派,散衍天下.其由歙侨于扬,业鹾两淮者则尤甚焉。居扬族人,不能岁返故里,以修榆祀之典,于是建有公祠。凡春露秋霜之候,令族姓陈俎豆、荐时食。而又每岁分派族人专司其事。数十年来.人物既盛,礼文器具未尝稍弛。”移居各地的徽商都重视尊祖敬宗的仪式,以求实现“收族”的目的,从而强化从商族人间的合作与诚信。徽商借助宗族势力,建立商业垄断、展开商业竞争、控制从商伙计、投靠封建政权,建立徽商会馆③,这是明清时期徽商成功的内在机制。抗战前夕,当着杭州徽商不得不回过头来强化宗法血缘关系时,他们首先要做的便是修理汪王庙、恢复祭祀汪华的活动。
吴山汪王庙把徽州本土祭祀汪华的仪式搬到了杭州。庙内奉祀者共21人,其中正殿3人,正中是汪华的塑像和神位,两旁是汪华的两个从弟铁佛与天瑶的神位。后殿供有18人的神位,他们是汪华的祖父母、父母。妻妾5人,儿子9人。每年有三次祭祀活动:第一次是夏历正月十八日,汪华的生辰,第二次是夏历二月择日曜日为春祭期;第三次是夏历八月择日曜日为秋祭期。《志略·祭仪·值祭》指出:“由管理会执行委员按期敬谨备办,并先数日函知各同宗,不限籍贯,亦不限人数,届期诣庙与祭。”只要是同宗汪姓者,不管身份地位,都可自愿参加。
每当祭期,汪氏族人聚于吴山汪王庙,临时推世次最长者一人为主祭。从《宗人录》可知,在205名在册族人中,世次最高的是83世汪锦培,号正锡,52岁,从事扇业,他的籍贯登记是“55世祖遇公由安徽绩溪尚田迁居歙县北乡富场。现居徽州歙北富场后街。通讯处杭州保佑坊舒莲记扇庄。”世次居次的是85世,共有4人,他们是汪训霖、训辉、训藻、训泽,年龄分别为32岁、48岁、27岁,23岁,都从事磁器业,籍贯与汪锦培同,仍是原籍徽州。住址,杭州太平坊永大利瓷器店。再次的是86世,共3人,他们是汪德宏、德宸、德孚,年龄分别是36岁、30岁,28岁,都从商,籍贯安徽绩溪,地址杭州南星桥德和茶食店。世次最低的是97世汪春涣,号泳舟,47岁,籍贯寄籍湖北黄冈,从事棉织业,地址杭州寿安路29号汪恒泰棉织厂。旅杭汪氏世次之差竟达15世之多。从汪氏世系总体的90世代上下的长时段来看,分支之间相差15世代也是很大的数字。这里特别要注意,世代发展最慢的都是在徽州本土的,这实际反映了徽州人的婚龄是较迟的。与我在《明清徽州的家庭与宗族结构》所作的统计,即徽州男性的平均育龄为32.5岁,女性平均育龄为23.6岁相合。移籍他乡者的世代发展较快,但也有差别,这与移居地的诸多因素相关,也与移居者事业的成功与否相关.应该说1936年的主祭人非汪锦培莫属。主祭之外,还有鸣赞者一人,读祝者一人,司香爵、帛馔两人。祭祀的过程是一个十分繁琐的宗教仪式,但其繁琐而又神秘的仪式过程,也是使族人对祖先生出敬畏之情的“收族”过程,也是族人祈福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于增强汪氏在杭族人的内聚力是必不可少的。
在汪华诞辰日,在香烟缭绕的大殿上,族人们队列整齐肃立于汪华塑像前,乐队奏乐,主祭者要三上香,带领参祭者三鞠躬,献上奠帛,初献爵,二鞠躬,乐止,由读祝者宣读祝文。读完歌颂祖先汪华的祝文,乐声再起。主祭者诣神位前亚献爵、终献爵,二鞠躬。再行送神仪式。全体肃立三鞠躬。礼成,主祭者、陪祭者和参祭者列队退出。在春秋两祭祭文中追念祖先“滋大荣光”的业绩,强调祖先“含灵保世”、“生英死灵,作东南万家之保障”的灵验;特别有意思的是,文中有:“维共和改造,民称直到与今灵爽式凭”,也就是说社会变迁,兴民国共和改造后,祖先的灵爽依旧;仍为汪氏的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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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这是徽商与晋商的不同之处,晋商在处理人际关系上,注重的是契约关系。
② 嘉庆《黟县塞》卷三《风俗》。
③ 参见拙著:《论徽商与封建家族势力》,《历史研究》1986年第2期。
汪氏聚会远不止一年三次的祭祀活动。《志略·祭仪·祭费》指出:“除每年由师陶经手在贤师堂祠产项下拨助拾元,又子健捐助拾元,斐卿捐助二元外,余无的款由寓浙宗人聚餐月会余资储积补助。”可见,在汪氏族人之间还有“聚餐月会”。每月聚会一次。在觥筹交错之间,在浓浓的亲情,乡情氛围里,族人们互通信息,一旦有事便互济互助,实现跨行业的合作。我们知道,会馆、商会和吴山汪王庙管理委员会在跨行业组织这一特征上是相同的。商会在跨行业这一特征上是内涵最小,外延最大;会馆次之,而商人的宗族组织,内涵最大,外延却最小.这一演变曲线正说明抗战前夕社会动荡,法制窳败,徽商不得不把商业信用收缩到宗族与地域圈子。1927年前,新兴的商会把各业商人最大限度地整合在一起,以商业法规将融资、信息、交易、贩运的成本和风险最小化,将商业利润最大化。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显然与1927年前相比,这是倒退,充分说明了传统社会结构即使在近代仍在深深影响着中国历史的走向。
近代以来,商人及其思想家提出了“恃商为国本”(王韬),“以商立国”(郑观应)、商人“是握四民之纲者”(薛福成)等的新观念,但是在传统儒学占统治地位的中国,“商为四民之末”的地位从来就投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只是在20世纪最初的20多年里,当着国家处于弱势时,商人才得以一层抱负。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强势国家对商会的限制和扼杀,迫使徽商不得不回归传统民间组织——宗族和同乡会。社团组织只是商人进入市场的工具,现代工具的失灵,传统工具的重操,这不仅是敬商的悲剧,也是中国商人的悲剧。抗战前夕杭州吴山汪王庙的这一段历史,为我们考察国家、民间社团、商人间的互动与社会变迁,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