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 王庆云:《石渠余记》卷五,直省盐课表。
[2] 1753(乾隆十八)年,表十六作者取《大清会典则例》,表十七我取《皇朝掌故汇编》,因其所计4 324 005两系据奏销册,且与《啸亭杂录》之433万两、《大清会典》卷十六之4 312 153两一致,《会典》且有37个关的详细数字。
[3] 许檀、经君健:《清代前期商税问题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
[4] 此上谕见王庆云:《石渠余记》卷六,纪关税。
[5] 雍正《朱批谕旨》第35册,雍正八年三月初一。
[6] 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
[7] 邓亦兵根据晚清冯桂芬《罢关征议》(《皇朝经世文续编》卷47)一文:“浒墅关一端言之,运米百石者,关吏教之报三十石,验过则云实米四十石,应倍罚作八十石,仍少完二十石”(罚银半数给胥吏)。问题在各关尤其各时期情况不同,雍正清理权务,乾隆亦多次整顿,晚清腐败最甚。
[8] 参见黄启臣:《清代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清代前期广东的对外贸易》,《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陈尚胜:《也论清前期的海外贸易》,《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4期。
[9] 钱文与银两折合率各地不同,但除云南及边区外相差不过一二百文,对本文折合言,表十九可适用。沃哥尔辑有17个省的约200个银钱比价,较详,见Hans U.Vogel“Chinese Central Monetary Policy1644—1800”Late Imperial ChinaVol.8No.2Dec1987.
[10] 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页26—27。
[11] 全汉升:《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册,香港新亚研究所1976年版,页258。
[12] 钱江:《1570—1760年中国和吕宋贸易的发展及贸易额估算》,《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13] 岸本美绪:《康熙年间の谷贱について》,《东洋文化研究纪要》第89册,1982年。数据见岩生成一:《近世日支贸易の数量考察》,《史学杂志》61编11号,1953。
[14] 参见滨下武志:《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中一些问题的再思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4期。
[15] 据叶梦珠:《阅世篇》卷七。又本书275页所注沃哥尔所辑江苏银钱比价,开海禁前常在1 100文以上,无大变动,开海禁后在900文左右。
[16] 郑光祖:《一斑录·杂述》卷六。
[17] 《清朝文献通考》卷三九,国用考。
[18] 王庆云:《石渠余记》卷三,纪会计。
[19] 《清代全史》第5卷,1991年版,页400。时无黄册记录,或称800万两,此数亦不小了。
[20] 庄国土:《茶叶、白银和鸦片:1750—1840年中西贸易结构》,《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3期。所据有C.J.JorgProcelain and the Dutch China Trade1982;Kristof GlamannDutch_Asiatic Trade1958。
[21] 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本文所用为第4—5页和第7—8页表,原书主要据Earl H.PritchardThe Crucial Year of Early Anglo_Chinese Relations1750—1800,1936;The Struggle for Control of the China Trade During the Eighteenth CenturyThe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Vol.3,Sept,1934。
[22] 《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二卷,中译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页400。东印度公司于1797年垄断印度鸦片制造,但在印度拍卖给散商或港脚商船运华。
[23] 包世臣:《安吴四种》,庚辰杂著二。
[24] 冯桂芬:《用银不废银议》,《显志堂稿》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