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抵押物,因此贷款抵押率偏低,使贷款的风险增大,信贷三查、监管都很难执行。在信用缺失的情况下,为了减少银行的坏账率,从1998年起,我国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很少,这也加大了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难度。
尽管近年来中小企业改制发展很快,但大量中小企业改制流于形式,短期行为倾向严重,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则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据人民银行课题组对100余家国有企业自1993年以来改制情况的调查,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改制中都存在通过“母体裂变”、债务重组等方式悬空银行债务的情形。银行投放中小企业的信贷资产流失严重,不仅影响金融安全,也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社会信用环境的不佳,使得大商业银行以大项目、大企业为市场主体,而小商业银行宁可将资金存放在中央银行或大商业银行,也不愿贷款给一般性中小企业,加上政策性银行又不支持中小企业,所以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之又难。
3 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几点建议
从各国经验看,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首先,中小企业应提高自身的质量。只有中小企业自身的质量得到了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才能得到提高,从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问题。途径主要有:政府整顿。对于污染环境、能源消耗高、质量低劣的中小企业,要下决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关闭;同时,对于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中小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对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财税部门应给予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强中小企业的资本积累能力;人民银行应当积极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向亲属朋友筹借生产经营资金,以解决中小企业自筹资金困难;对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国家应当积极搭建直接融资平台,打通直接融资通道。另外,政府还应大力扶持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大力推动具有较强成长性、技术要素丰厚的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其次,设立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政府帮助。政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主要着眼于制度建设和法规保障,通过制度保障、政策协调、资本市场创新等措施,为克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创造条件。①政府应建立和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目前我国政府的信用担保体系尚处于起步状态。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而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抵押物,所以导致一些成长性较好的中小型企业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保证制度是可以使得那些按正常渠道无法获得到贷款的小企业得到了资金上的支持;②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可以积极利用二板市场,为创业投资基金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金融支持是解决融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有效办法。相形之下,在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诸多难题中,资金不足居于首位。鼓励创业投资以促进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根据创业投资业发展的现状,及时采取资金供给、制度保障等措施,推进我国的创业投资业的发展。考虑到政府行为的优势和成本,在创业投资发展的不同阶段,我国政府应采取不同的扶持方式。在初始起步阶段,政府需要在资金支持方面给予一定的帮助。一旦投资基金有了较大的规模,政府就要坚决停止资金供给,转而以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为主。
最后,金融机构也需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虽然赢利性、安全性、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原则,单纯的把中小企业融资难归咎于商业银行不贷款,这种看法当然过于片面。但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对经济具有反作用,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互动发展关系。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也离不开中小企业的经济支撑,何况绝大多数的大型企业都是由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而成的,所以商业银行不应该只是看到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高、风险大,也应该认识到中小企业贷款对银行的贡献,银行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应该积极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