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学与研究
最近几年里,诺贝尔化学、物理和医学奖获得者中也有德国科学家,例如1991年诺贝尔医学奖为细胞生物学家埃尔温·奈尔和贝尔特·萨克曼所得;1989年诺贝尔物理奖由物理学家沃尔夫冈·保罗与两位美国同行分享;1988年3位研究人员约翰·戴森霍弗尔、罗伯特·胡贝尔和哈尔特穆特·米歇尔荣获诺贝尔化学奖。1995年德国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是女发展生物学家克里斯蒂安娜·尼斯莱因-福尔哈尔德(医学)和在美因兹执教的荷兰化学家保罗·J·克鲁岑。1998年诺贝尔物理奖由物理学家霍尔斯特·施托尔默和来自美国的两位同事获得。
德国的大学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许多科目中曾处于领先地位。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45位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中,10位是德国人;40位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中,德国人占16人。但是,1933年起纳粹独裁统治将许多最优秀的人物驱逐出境。有的前往美国,对那里的科学起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1945年以后,德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才缓慢地弥补了这种人才外流造成的损失。
德国的重新统一使科研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建设全德的科研界。今天,新联邦州拥有由大约120个联邦资助的研究机构组成的有竞争力的科技界,工作人员13000人:
3个黑尔姆霍尔茨中心和10个分部 ;
28个蓝色名单科研团体机构,包括研究所的3个分所(联合在这个团体中的研究所从事跨地区的研究任务,由联邦和研究所所在的州各筹资50%);
弗劳恩霍弗尔学会的19个研究所和分所 ;
马克斯-普朗克学会的21个研究所、分所和其他机构 ;
两个特殊筹资的研究机构 ;
两个联邦研究机构和34个此类机构的分部。
新联邦州研究的重点特别是新的原材料、信息技术、微电子、生物工程、环境研究、地球科学以及卫生研究。在许多研究基地,大学外的研究机构和公司的及大学的研究部门进行合作。新联邦州的研究被纳入许多欧洲及全世界的计划、合作关系和联合项目。
尽管如此,联邦政府仍然意识到,要创造德国统一的科研界尚须继续作出努力。因此例如通过为新联邦州高等学校的革新讲座筹资改善了研究结构,启动了高校之间以及外部的,包括经济界专家们革新的跨学科的合作。
考虑到确保所在地德国,联邦政府公开宣称的目标是使研究的成果在全球性竞争的情况下尽快地转变成为新产品和新工艺流程,以便利用新市场上出现的机遇。
1、研究机构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研究工作在3个不同的部门中进行:高等学校、大学外的公共的和私人的非工业性研究机构以及经济界的研究单位。
高等学府中进行研究工作是德国的老传统。科研与教学统一是从上世纪初对普鲁士的各大学进行改革的威廉·冯·洪堡以来高校生活的一个坚定不移的原则。高等学校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研究工作的基地。基础理论研究的重点放在确保为科学界培养新生力量并从而保证研究人员不断更新的高等学校。大学外的研究首先以大学的研究为基础,尤其是例如自然科学方面的那些只有在庞大的班子里以昂贵的技术以及巨额经费方能实现的耗资巨大的研究项目在高校外,主要在基本上由联邦及各州共同资助的基础物理、新能源(例如聚变)、航空与航天、医学、分子生物学、环境与极地考察等研究机构中进行。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研究与开发部门工作的人员总共将近460000人,其中大约50%是科学家和工程师。其余的是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例如行政管理人员),人数大约各占一半。1997年用于研究与开发方面的国内费用总额将近830亿马克,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27%。这样,德国在大工业国(G7)中占第四位,仅次于日本(2.98%)、美国(2.52%)和法国(2.31%)。最大的份额,约510亿马克由经济界筹资。联邦和各州各资助大约150亿马克,联邦资金的其他16亿马克流入国外。
2、研究基地
高等学校在许多领域里,尤其在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大多数领域里以及在人文科学领域里是研究工作专业方面最重要的负责部门。对新的研究来说,它们往往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基地。
高等学校中的应用性基础理论研究越来越重要。在应用性研究和开发方面,高校同其他的研究机构及工业部门的实验室进行合作。这就促进和加速了它们的理论知识向实践的转化。在这个领域里,高等专科学校也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它们是重要的商谈伙伴。
与高等学校的工作密切联系的是设在杜塞尔多夫、格廷根、海德堡、莱比锡、美因兹、慕尼黑的科学院以及1992年新建的柏林-勃兰登堡科学院。它们是科学界进行交流的中心,主要支持长期的人文科学项目,例如出版百科词典和论集。使基本装备由各州负责的高校科研工作得益匪浅的是第三个最大的向高校提供资金者德国研究协会(DFG)的研究资助。仅该协会审查处理的普遍科研资助申请就有将近14000项,创造了新纪录。这生动地反映了德国科研界,特别是德国高等学校的活力和革新能力。德国研究协会从联邦和各州得到资助经费,1998年约为25亿马克。
促进科学事业发展的马克斯·普朗克学会(MPG)是大学以外最大的研究机构,经费绝大部分由联邦和州拨款。它在德国约有80个尖端水平研究机构,并正在新联邦州建立新的机构。马普协会在它的设施中促进超出大学范围的或者需要特别大型设备的基础理论研究。
国家研究政策方面的一个重要工具是联合在德国研究中心海尔姆霍尔茨工作组中的16个大型研究机构,其资金来源的90%靠联邦(联邦教育与研究部)提供,科研机构所在地的州各出10%。它们的任务从研究最小的物质结构、航空与航天直至癌症研究或环境与气候研究。
1995年为未来树立了以下目标:
致力于获取政治上有争议的能源,也包括像利用太阳能或其他可供选择的能源 ;
为不仅休整过的,即重新清洁的,而且是根本就不应该受到有害物质干扰的环境进行研究 ;
改善迄今为止还没有重大突破的心血管病、癌症、艾滋病等方面的诊断以及采用新的治疗方法 ;
开发研究微观世界的新的大型物理技术设备。
科研与其成果在经济界应用之间的重要联系纽带是促进应用研究的弗劳恩霍夫尔协会。该协会下属的大约50个研究所接受委托,首先为经济界在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里进行研究工作。
联邦德国各大科学基金会也起着重要作用,如弗里茨-蒂森基金会以及大众汽车基金会。它们以及德国科学捐助者联合会特别是高校科研界中求助者甚众的资助机构。由联邦资助的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向外国科学家提供在德国进行研究和德国科学家在外国进行研究的机会并资助各国杰出科学家的考察旅行。
今天,国家的许多任务若无科学的准备工作及咨询几乎无法完成。联邦的众多科研机构,如联邦卫生保健宣传中心或联邦环境署以及各州的科研机构在这方面积极进行工作。
3、国际合作
促进国际科研合作是德国科研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这样的国际组织中的合作、促进例如通过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或德国学术交流中心进行的德国和外国科学家交流及直接合作外,还有多种多样的国际合作形式。联邦德国同30多个国家签订了科技合作双边协定。西欧的研究与技术合作的中心是欧洲联盟中,特别是研究与技术计划范围内的合作。这方面的合作通过交叉的合作形式例如与第三国在应用研究中的合作(COST)、欧洲联盟参加尤利卡(EUREKA)和欧洲太空组织(ESA)项目以及最近通过欧洲联盟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在欧洲经济区(EWR)条约基础上的合作,扩展到共同体地区之外。
欧洲一级的部分合作还包括拥有非一国之财力所能使用的大型科学装置,包括例如设在日内瓦的欧洲核子研究组织(CERN)的高能加速器、设在格雷诺布尔的马克斯·冯·劳厄-保罗·郎格温研究所的超高流反应堆(ILL)或者海德堡的欧洲分子生物学实验室(EMBL)。
此类合作的共同目标是协调各国的科研活动,集中资源于共同计划中并以此同时加强欧洲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
4、科研政策
决定德国的科研与科研促进的是基本法中规定的科研与教学自由、联邦共和国的联邦制结构以及在联邦、各州以及企业的专门研究需要之间的相应的任务分配。决定研究任务,评价主要是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和承担其后果,则首先是科学界自己的事情。
1996年联邦政府提出了1996年联邦科研情况报告。1998年随着1998年对联邦科研情况报告的事实报告发表了更新版本。两份报告向议会和公众详细介绍了研究与技术政策的目标与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