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内涵的三个层次
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显然,中国经济要迎接经济全球化及加入WTO带来的严峻挑战就必须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但是我们认为,要避免落人“比较利益陷阱”,这种比较优势的内涵不可局限于传统的狭义的层次,而应突破现有理论的窠臼,拓展为以下三个层次。
1.比较优势I:资源禀赋与比较成本
任何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都会受到其国内资源禀赋和比较成本的制约,这是无可争议的。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从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按照传统比较优势进行生产和贸易还不能过早地放弃,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利益驱动观念普遍增强,市场机制将经济资源更多地配置到能体现和发挥中国劳动要素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并通过这些产业之产品的出口,实现了大规模的“资源转换”,即以本国的低位资源换取国外的高位资源,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工业化。当前及今后中国仍需继续充分利用传统的比较优势,其理由有:
(1)当前全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产品出口尚受到要素投入的约束。
中国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若目前全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出口,将面临严重的要素投入约束,这些要素包括资本、技术、人才等。继续发挥传统的以要素禀赋和比较成本为核心的比较优势可以为新兴的、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积累资金、技术,培养企业家才能,从而为技术创新、突破生产要素的投入瓶颈和促使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升级打下基础。
(2)继续发挥传统的比较优势有利于中国提高资源在宏观层次上的配置效率。
宏观经济学的原理表明,宏观层次上的资源利用不足和利用过度都是经济缺乏效率的表现。居高不下的非自愿失业(不论其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意味着实际GDP低于潜在的水平。目前我国农村有数以亿计的剩余劳动力亟待转移。与世界上多数国家相比,中国的资金、技术相对稀缺,成本较高,劳动力相对充裕,成本较低,而一国经济竞争力与它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成本高低紧密相关,过早地放弃传统的比较优势,只会导致欲速则不达。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将至少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得到保持。我们应充分利用发达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将其技术相对先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环节转移过来。为此,要破除认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一定是技术落后产业,以及认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不能利用我们低劳动力成本优势的旧观念。随着现代技术,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向越来越多的产业渗透,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含量也会大大提高。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在资金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中,包括高新技术产业中也有劳动密集型的生产环节。故发展技术含量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生产环节是发挥中国经济比较优势的努力方向之一。此外,我国企业在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中,都应重视在更重要的生产经营环节中积累,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例如,在纺织品生产中,我国企业已经在加工环节具有比较优势,但在高质量面料及辅料、设计等生产环节尚不具有优势。再如,增加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既取决于生产环节,也取决于流通环节,有时后者的附加值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努力开拓自己的国际营销渠道就更为重要。
2.比较优势Ⅱ:外部经济与后发优势
从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中国现有的建立在资源禀赋与比较成本基础上的比较优势将逐步减弱。一方面,中国人均占有资源数量本来不丰裕,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国内资源消耗显著上升,导致国内不少资源性产品(包括农产品)的价格已接近或甚至已超过国际市场。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力工资水平必然会不断上升。可以预料,国内市场化进程愈快,生产要素相对价格的改变也愈快,转换出口商品结构的要求愈迫切。同时,资源、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收入弹性低,随着中国外贸规模的迅速扩大,外部市场需求的约束力显著上升。低档、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从长期来看呈不断恶化的趋势。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格局在今后不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因此,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的选择必须着眼于享有贸易促进技术进步的动态利益。
一般而言,技术变动的源泉有二:一种是经过专门研究开发而产生的,这种技术变动是一种革新(1nnovation),它一般是R&D的结果。另一种则是通过贸易等经济行为接受“技术外溢”(Spillovers)而学来的,称为“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这里所说的技术不光是生产技术,还包括管理知识。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谓技术进步并非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发明,而只是通过接受“技术外溢”学到了别人已有的先进技术。作为先进技术的拥有者,有时也并非有意转让他们的技术,而是在贸易或其他经济行为中自然地输出了技术。不管什么技术,都有一个外溢的过程。“干中学”式的技术进步大部分是从技术外溢中获得的。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技术外溢”效应和“干中学”效应。通过贸易活动可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营理念,并将其“外溢”到国内产业。实际上,贸易是与企业家及技术专家的进进出出相关的。由于他们的进出,信息流更快地形成了,技术穿过国界得到了更有效的转移。此外,出口商品必须了解国外的市场需求,外国买主的订单往往涉及需求商品的设计、款式、生产工艺、用料,成本等多种有价值的信息。这类“外部经济”与“后发优势”可构成中国经济广义比较优势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后发优势是指在世界上存在众多发达国家的条件下,较落后的国家可以从发达国家已走过的经济发展道路(或轨迹中)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或教训),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作出更明智的发展战略选择,从而避免走“先发”国家已走过的“弯路”,以更短的“捷径”、更快的速度缩短自己与发达国家之间经济水平上的距离。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仅仅依靠从内部演化出现代经济结构的过程是极其缓慢的,恐怕等不到演化成功之日就已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出局了。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自己的国情,更好地利用外部经济与后发优势是发挥中国原有比较优势的重要举措。为此,中国今后在发展经济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重视国内的区际贸易。
中国地域辽阔、区际间资源禀赋差异显著,国内贸易发展尚有很大潜力,国内区际分工和贸易可以降低中国出口产品的成本,成为其国际竞争力的一个来源。为了加快国内统一商品与生产要素大市场的形成,提高资源在空间上的配置效率,应大力发展全国区际交易网络,允许企业跨地区发展和兼并,切实推行政企分开以使地方政府失去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冲动,从而降低自然及人为原因引起的区际交易成本。
(2)重视扩大开放,积极与国际上的跨国公司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
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东道国。这实际上是国际经济社会对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肯定。我们要利用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从产业结构调整角度出发,把利用外资与国内经济结构升级紧密联系起来,以此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是跨国公司,特别是大的跨国公司。在“入世”、外资跨国公司大量进入情况下,我国企业与外资跨国公司的相互关系,既有激烈竞争的一面,又有密切合作的一面,外资企业的当地化战略往往需要寻求中国当地企业作为合资合作伙伴。在合资、股权多元化的前提下,我国企业有可能通过股权纽带与外资跨国公司形成某种“激励兼容”机制,从而加快我国企业进入国际销售网络的步伐和创新进程。
(3)重视用现代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高技术是一个动态、相对的概念,对于传统产业,应该利用现代适用技术,技术创新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和试金石的,它不仅是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特征,也是传统产业增强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技术成果在技术上最优并不自动等于经济上也是最优。如果某项成果实施成本过高或难以产业化,就只能处于“样品”阶段。在产业内贸易量趋于增加的背景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与出口什么产品已不是最重要的事,更重要的是要看运用什么技术和方法来生产这种产品。例如,同是生产谷物,既可以用刀耕火种的方法生产,也可用机械甚至生物基因工程技术去生产。欲将我国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的比较优势转化为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有两条途径。其一,通过技术创新,将高新技术,包括从国外引进后消化、吸收的技术与我国的劳动力结合,生产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这时的比较优势就在于同是高技术产品,但在我国生产的成本更低,因而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其二,通过技术创新,对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行深加工、细加工,提高其附加值,形成易被市场接受的产品差异特性。这时的比较优势就在于同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但我国企业生产的更具特色,因而具有非价格竞争优势。这两条途径也可兼而用之。
3.比较优势Ⅲ:竞争优势与制度创新
在不完全竞争的当代世界经济中,国际贸易是按包括了竞争优势在内的广义比较优势进行的。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建构在完全竞争的世界里,而竞争优势则建构于不完全竞争的基础之上,这是传统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区别所在。在现实世界中,传统比较优势仅仅表明了价格竞争的一种潜在可能性。事实上,比较利益的获得是要以产品实现价值为前提的。在完全竞争的世界里,不存在规模经济与公司活动,产品是同质的,不存在非价格竞争,故比较优势直接体现为价格竞争优势。因而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是完全一致的。但在不完全竞争的世界里,价格竞争优势不但来源于比较优势,还可能来自于规模经济、产品差异等因素。我们认为将竞争优势概念纳入到广义的比较优势体系中去,有利于从理论上更好地指导今后中国经济的发展。
影响一国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由美国经济学家M·波特提出来的。他认为一国的产业国际竞争力取决于四个基本因素:即生产要素需求、相关支撑产业、企业的经营战略、组织结构与竞争方式。除此之外,还有两个辅助因素,即机遇和政府作用。
波特提出的有关竞争优势的上述决定因素对于一国提高其产业国际竞争力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同时也对广义比较优势概念内涵的拓展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但是,波特竞争优势理论的局限性在于视制度因素为给定的前提而没有予以关注。我们认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可以由制度创新来推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构成了中国经济广义比较优势内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制度创新有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与有形资本一旦形成后可重复地产生收益相类似,人们通过教育和培训投资后,一旦拥有了熟练的技术,也可凭借技术不断获取较高的收入,故可把劳动技能视为一种资本,即人力资本。克鲁格曼在阐述新贸易理论的论著中多处引用“人力资本”的概念,但他基本上将人力资本视为某种“存量”。经济理论中的另一概念“学习曲线”也内含着人力资本的积累可导致动态生产效率提高的观点,但这一概念没有把技术进展与科研支出及教育或培训方面的投资联系起来。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如果一国的制度因素制约了该国人力资本的积累,那么该国的社会发展和财富积累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反之,则可能形成某种良性循环,即一国的制度创新可更多地激励社会对人力资本积累的投入,由此导致该国经济竞争力的增强和财富的增多,能使它有更强的能力增加对人力资本积累的投入。因此,由制度创新所致的人力资本增多可以构成一国经济增长和外贸发展的“内生变量”。
在企业层次,人力资本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突出地表现在企业家作用的发挥上。在国际商务领域,交易比国内商务更加复杂,履约保障也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交易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企业家才能。新贸易理论将规模经济视为贸易发展的一个主要动因,而企业的规模实际上是企业家能力的函数。企业家能力的发挥是企业规模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可见规模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是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因此,若一国的制度因素能对企业家拥有的特殊人力资本形成提供足够的激励,就可以更快地产生一大批熟谙国际贸易和海外市场的企业家,从而直接影响该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其原有比较优势的发挥。
经济史表明,在有利于人力资本积累的各种制度安排中,产权明晰界定且可得到明确保障是最有效的。萨伊曾指出:“安稳地享用自己的土地,资本和劳动的果实乃是诱使人们把这些生产要素投入生产用途的最有力动机。”从理性预期的角度来看,产权明晰的制度可为人们进行人力资本自我投资和积累提供确切的预期,故可对一国具有国际水准之企业家群的产生提供可持续的有力激励。欧洲诸国早年大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企业家的涌现及由此导致的海外商贸的发达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此。笔者认为,在当前中国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中,注意用创新的制度将货币收入、股权、住房、福利等一揽子综合经济利益与企业员工(尤其是企业家)的贡献业绩紧密联系起来并予以保障是极为重要的。对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既应看到相当一部分人口素质差、就业人口文化程度低这个严峻事实,也要看到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可塑性。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全社会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更加重视教育和职业培训,无疑是培育中国经济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2)制度创新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组织结构,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要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益,必须改善中国企业的组织结构,由单纯的买卖观念转变为全面市场介入的现代国际营销观念,建立信息来源准确、渠道通畅、反映灵敏的国际营销网络,从原来只能把产品卖给中间商、转口商,转变为把产品直接卖给进口商、批发商,甚至大型超级市场和连锁店,努力提高单位出口额的利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的的企业组织结构演进需要遵循两条原则。其一是产权明晰的原则。企业组织结构自我演进得以进行的根本条件和逻辑起点是允许并鼓励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对自身利益的正当合法的追求,并通过制度对人们以贡献性努力而得到的正当利益予以维护。舍此,经济主体就会失去追求降低交易费用的动力,企业组织结构自我演进的活力源泉就会被堵塞。产权明晰有助于中国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而不断探索建立一种更能节约交易费用、生产费用和组织费用的新的组织结构。其二是资产重组的效率导向原则。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托拉斯还是康采恩,其形成的主要动因就是人们对提高经济效率的追求。对于参与国际经贸的大批中小企业而言,可以股权或契约等方式将自己的产销活动纳入大企业(集团)的经营体系,还可以通过商会、行业协会等机构建立相互支持、补充、服务的横向联系,以形成某种“群效应”(clustering),从而大大降低参与国际商务的交易成本与风险,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3)制度创新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发挥引导作用,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战后50余年的经济史表明,政府不再是斯密意义的“守夜人”。刘易斯曾指出“没有一个国家不是在明智政府的积极刺激下取得进步的。”对于中国而言,通过制度创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第一,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总体上经济欠发达,但从局部看,仍有经济上较为发达的地区。只要政府积极予以引导和扶持,可以使这些地区率先成为对发达国家高新技术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地区。这些地区可以利用发达国家出口高技术产品和转移技术的机会,加快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和适用技术并加以吸收、消化和创新,结合本国的资源优势,进行规模经营,降低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以争取更大的比较利益。
第二,政府可通过加大经济对外开放的力度提高本国已经拥有之要素的品质。例如,外贸的发展不仅可以更多地引进及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而且能使本国企业由此掌握国际市场上更多的经贸信息,更多地了解国外的技术、生产和市场需求态势,感受国际市场竞争的压力,激励技术创新的增多。这在高新技术变化与更新速度快、产品生命周期短的现代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政府可以依据“窄幅移动带”(The Narrow Moving Band)原则,尽可能正确地选择特定的关键产业予以适当的政策支持。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高技术产业的竞争优势往往是人们努力创立的,而不是与生俱来的,政府在支持高技术产业领域问题上经过慎重决策是可以避免失误的。一般而言,任何一国政府在选择那些能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性产业,如计算机、电信、生物技术等产业方面发生信息不完备的可能性较少。因此,世界各国政府对这些产业大多予以支持。此类产业一旦获得成功,通常可产生广泛的外部经济,且能占领相应的国际市场份额。这种战略贸易政策的着眼点不是一般的保护幼稚产业,而是在关键产业领域内创造比较优势。当然,政府的“保护”必须是暂时的、积极的,必须与促进企业努力参与竞争结合起来,而且应尽可能取得别国的谅解。同时,政府也要努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应该指出,国家是国际经济潮流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经济主体,国家之间的差异,政府效率的差异也可纳入一国比较优势的范畴,而对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来说,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其本身应构成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天,虽然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但只要民族国家存在,国际贸易就不会是完全自由的。由于国际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性和现代企业规模经济的存在,而制度又是由人们创造并约束人们的游戏规则,因此,制度创新不仅可使中国更好地利用其已有的比较优势,而且还能启动其潜在的比较优势。我们认为,具有激励创新功能的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尚未被人们充分认识和理解的比较优势。